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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客來台旅遊消費力驚人,由於團費低廉無利可圖,旅行社和導遊著眼的是旅客購物背後的佣金利潤。一名陳姓導遊去年五月帶領一個陸客團,整團遊客在台7天的消費金額高達六百多萬,陳姓導遊事後向旅行社請領一成佣金遭拒絕,憤而提告。法院審理認為,雙方確實有約定,也是業界習慣,因此判決旅行社敗訴,必需支付60多萬元。
(杜大澂報導)
雖然最近陸客來台觀光,人數有驟減的情形,有旅行業者直言,是不肖業者將陸客團做爛,不過,陸客消費力驚人,卻是不爭的事實,只是來台旅遊團費低,利用各種名目帶團購物,才能帶來龐大的利潤。
這起案件就是陸客來台利益引發的糾紛,陳姓導遊去年五月接了旅行社的陸客團,七天行程有觀光也有血拼,陸客花錢不手軟,買了兩百多萬的珊瑚,二十多萬的茶葉,總共消費617萬多元,事後導遊向旅行社請領消費額百分之十的佣金,卻被旅行社以沒談妥佣金比例拒絕,只願意付每天1500元的導遊費。
陳姓導遊憤而提告,法院審理時也傳喚相關旅行業人士,最後認定,確實給導遊的資料有記載佣金,這也是商業習慣,因此,判決這家旅行社敗訴,必需支付一成佣金61萬多元。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1/1/2vh6j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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