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、吳仁捷、廖淑玲/綜合報導〕奉獻金錢給神明,保庇身體無恙,與神明是否會治病,是兩碼子的事!
陳姓婦人無端病痛,卻查不出病因,深以為苦,剛好新北市「伏羲玉皇大帝本尊宮」住持呂悟玄對她說,只要奉獻6萬元,神明就能醫好病痛。未料婦人的狀況未見改善,憤而控告對方詐欺;不過高等法院查出,陳婦明知神明有沒有替她治病,「這是不一定、不可知的」,呂某當時也未保證,病沒治好就要退錢,昨判呂某無罪定讞。
伏羲玉皇大帝本尊宮承租土城頂埔街一棟建物一樓設壇,現已搬離,現場僅剩下當時做為廁所的騎樓棚架。從事鐵工的信眾昨天說,住持呂悟玄曾向他訂製一個超大白鐵香油箱,原本要價2至3萬,但在呂某勸說下,就直接奉獻給玉皇大帝。不過據了解,該宮後來搬到虎尾中華路,當時藝人沈文程還專程前往參拜,但目前虎尾現址也人去樓空。呂悟玄的妹妹說,北市萬華住處是她和丈夫租的房子,哥哥已一、兩年沒回家,也未和她們聯絡。
陳姓婦人指稱,她因身體不適,在多家大醫院檢查仍查不出病因;97年8月,伏羲玉皇大帝本尊宮住持呂悟玄告訴她,宮廟供奉的神明能治她的病,但須奉獻6萬元。還對她說,只要飲用宮廟內的礦泉水,神明就會派遣天兵天將替她治療,她因此交付金錢,也依指示飲用礦泉水。但病情卻未好轉,且呂事後避不見面,因此控告詐欺。呂某則辯稱,奉獻金是陳婦自願繳交,他也未說神明會派天兵天將替她治療。
高院查知,陳婦一審曾稱,神明有無替她治病、向神明拜拜祈求身體是否變好、天兵天將有無前來加持等事,「這是不一定、不可知的」,因為這都是無形的;她也證稱,呂某沒有保證,如果病沒有好會還錢。
合議庭因此認定,陳婦心態上是主觀希望,神明對她的身體疾病有所幫助,相信有神明存在,因而奉獻金錢給神明,至於神明是否會治病?純屬當事人信與不信的問題,不能以陳婦病痛未改善,就認定交付6萬元是遭詐欺。另陳婦控告呂悟玄假借神明慶生,需錢孔急,向她調頭寸1萬8千元卻拒不還錢,台北地院認定呂某涉詐欺罪,判拘役50天,得易科5萬元罰金。
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6/78/2vpt5.html
留言列表